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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市春季高考与专升本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5-01 06: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字号:[ ]

各位考生:

你们好!2021年春季高考与2021年专升本考试将于5月8日至9日举行。为加强考试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完成考试,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试须知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承诺书》提前1小时进入考点。考生入场前须主动接受身份验证和两次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体温检测等,请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二)除考试文具、准考证、身份证、《健康承诺书》外,其他任何物品(包括书包、手机、手表、耳机等)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

(三)每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严禁考生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传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四)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的钟表时间仅供参考。

(五)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和掌握前往考点的路线、开考的时间等。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5月7日)下午五点前到考点附近熟悉环境,了解考试相关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考生只能在考点指定区域内查看相关信息和宣传材料,不得进入考点。

二、防疫要求

(一)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建议考前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要保持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

(二)考生需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同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

(六)考生应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由考点对考试封闭区域进行集中消杀、通风。

三、考风考纪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给考试带来损失,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四)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五)为确保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各级招考机构在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严查考试舞弊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仪、无线电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身份识别设备;同时,会同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市公安局将对考点内及周边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

(六)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一位考生都应恪守的基本准则。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有关考试的各项规定,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在接受祖国挑选的同时也赢得人生的尊严。

请广大考生监督考试工作,如实反映考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威海市招生考试院投诉值班电话:0631-5810205

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2021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与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点安排与考试时间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1日

 

 

 

 

 

 

  

附件1

 

2021年春季高考知识考试与普通

专升本考试考点安排与考试时间

 

普通专升本考试

考点: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日期

5月8日

5月9日

上午

9:00-11:00英语(政治)

9:00-11:00大学语文

下午

14:00-16:00计算机

14:00-16:00高等数学

春季高考知识考试

考点:荣成市实验中学

日期

5月8日

5月9日

上午

9:00-11:00语文

9:00-11:00数学

下午

14:30-16:30专业知识

14:30-15:30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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