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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17 14:41 信息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威海市信用“五进”工程行动计划》《威海市信用“进校园”工作推进方案》文件,为进一步贯彻好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五进”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校园诚信制度建设,推动信用承诺、诚信教育、信用积分宣传和应用等措施落实落地,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信用“进校园”示范点建设,加强校园诚信宣传教育,巩固教职工“海贝分APP”下载和应用成效,着重推进“信用+志愿服务”模式,创新信用惠民激励政策,开发拓展信用应用教育场景。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工作方案。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本级信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威海市信用“进校园”工作推进方案》和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试点总结、示范引领、全面巩固”的思路,不断优化完善本地工作方案,做好2020年试点总结、2021年示范点遴选和建设,统筹指导所辖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做好信用管理、信用承诺、诚信教育等宣传和实施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并重,突出学校特色,制定科学合理、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加强师生宣传教育,注重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二)积极创建信用示范学校。对2020年度全市30所“进校园”试点培育学校探索建立的“五有”(信用建设有制度、信用信息有档案、信用推广有数据、信用活动有宣传、信用应用有案例)工作机制等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发挥2020年度获评信用建设示范单位、信用建设先进单位的10所学校示范引领作用,在实现信用“进校园”全覆盖,巩固教育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做好本年度28所信用建设示范点学校的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三)继续做好信用承诺。

1.开展行业信用承诺。巩固2020年度市、区市两级教育领域行业自律承诺覆盖率100%工作成效,指导上年度未进行承诺或新增设的幼儿园、中小学、民办学校(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下同)等教育领域行业主体全面完成信用承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原则,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所辖区域内教育机构新增的信用承诺文书报送市教育局。(责任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2.开展群体信用承诺。要充分探索信用在教职工行政管理和学生日常管理的自律约束作用,结合教师及学生群体特点,在教师群体参与职称评审、课题申报,学生群体参与奖助学金申报、重要考试等不同情境中,引入信用承诺。要积极研究符合实际、生动灵活的信用承诺内容,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群体自发主动参与。(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基教科,职教科,政策法规科;市招生考试院,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服务中心;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四)加强信用积分宣传推广。

1.巩固“海贝分”APP推广应用成效。要继续向教职工宣传“海贝分”信用积分有关政策,普及“海贝分”信用惠民措施,引导教职工关注、维护自身信用,主动查询个人信用积分。到2021年底实现教职工下载使用“海贝分”APP全覆盖。(责任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2.更新完善信用惠民激励政策。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弘扬社会正能量,提高诚信体系建设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参与度为目标,在巩固教职工信用奖惩、校外培训机构信用惠民、校园信用超市和图书角等信用应用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创新“海贝分”信用积分教育惠民政策,以及信用应用场景。(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3.创新开展“信用+志愿服务”活动。支持鼓励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学校业务实际和教职工工作特点,以更好的服务学生、家长和社会为目标,创新教职工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场景,打造“信用+志愿服务”教育品牌,争取本级精神文明、信用管理等部门支持,将教职工参与活动情况记录入信用档案,纳入“海贝分”信用积分管理。(责任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五)强化信用应用。

1.建立教育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威海市民办学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民办学校年检“不合格”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管理,探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及时将产生的分级分类结果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威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责任科室、单位:职业教育科;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2.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应用。将信用评价纳入教育行业监管方式,在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检查对象开展信用核查,记录信用“红黑名单”查询结果,将信用核查结果作为检查参考依据,为联合奖惩提供支持,并及时将行政执法结果应用于信用“双公示”平台。(责任科室、单位:职业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3.开展个人信用评价应用。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信用在评价个人品德方面的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教职工群体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各类项目时,将信用记录纳入参考,合理运用“海贝分”信用积分、信用“红黑名单”查询结果,为联合奖惩提供支持。(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4.运用信用联合奖惩。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管理实际及办学特点,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深入挖掘信用联合奖惩在教育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日常监管等场景下的实施可能,丰富应用情景,充分运用信用“联合奖惩小程序”,及时收集整理在开展个人信用评价、行业信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查询信用“红黑名单”记录,加强信息应用,归集应用案例。(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5.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主动落实并运用信用报告制度,确保覆盖率达到 100%(实际使用事项数÷本单位签订合同数)。(责任科室、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六)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围绕信用“进校园”主题,常态化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丰富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结合学段学情及受众年龄特点,编制富含学校特色、符合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诚信教育内容,有侧重、有亮点打造诚信宣教品牌。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展各类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局属各学校本年度在威海新闻网、政府网等市级以上媒体发布与信用相关新闻稿件不少于1篇。(责任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各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信用建设作为教育现代化治理的有效方式和创新手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教育领域信用推广工作的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压细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参与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打造统筹并进,多点发力,百花齐放的教育系统信用建设格局,常抓不懈推进信用“进校园”工作。

(二)加强跟踪指导。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和指导力度,统筹掌握所辖区域内教育信用工作实施开展情况,及时跟进各学校在信用“进校园”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等各环节的进展。要关注校际间推进差异,积极听取基层反响声音,及时发现了解学校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指导学校做好解决。坚决杜绝“一刀切”和“照搬照抄”等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注重宣传推广。要深入挖掘信用“进校园”组织实施过程中显现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领域信用建设特色模式;要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教育领域信用活动宣传,突出工作实效,促进互学互鉴,营造浓厚教育信用氛围。同时,要建立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流的宣传导向,进一步规范宣传的内容和口径,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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