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威海市城区中小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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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文登区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威海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为做好2021至2022学年度面向威海市城区(六区)初中二年级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威海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实践中心”)要制定与学校的对接手册、课程方案、实践教育活动运行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文件,并组织实施;要提前2个周与学校联系,商讨学生参训事宜;落实学生就餐、住宿、安保、卫生、活动指导与组织等方面工作,并为每个参训班级选派1名辅导员,协助班主任管理参训班级;要与参训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双方责任。 各参训学校要与学生签订外出活动期间安全公约,内容详实具体,一式两份,分别由学生、班主任、家长签名;每班选派1名责任心强的教师为带班班主任,由学校副校长带队,德育处主任或级部主任负责组织;参训学校要根据每班的参训人数组织好班级人员,安排好学生宿舍、乘坐车辆;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宣传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 二、加强过程管理。实践中心要合理安排学生的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趣味性、科学性;要安排好学生的住宿和用餐,协助参训学校做好班级管理;要配备医务人员,对活动中出现的伤病情况及时进行诊治。各参训学校承担参训期间学生管理的主要责任,在认真组织好学生参加实践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管理好学生的住宿、用餐秩序,安排好学生的晚间和课余活动,及时清点学生人数,保证学生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三、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践中心要落实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要求,全面排查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制定防疫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环境整治,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场馆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各参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培训之前要全面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过程中,要与实践中心共同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确保综合实践教育活动不受疫情影响,安全顺利的开展。 四、做好评价和总结。一是要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将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践中心要全面客观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课堂表现、内务表现及课外互动情况,将结果反馈给学校。学校要把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结果作为本学期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参训学校要做好实践教育活动总结,通过学生感言、主题班会、作品展示、活动简报等形式,总结实践教育活动内容,推广优秀实践活动成果。
附件:2021—2022学年度威海市城区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安排表
威海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2021-2022学年度
(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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