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度检查评估合格社会助学组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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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更好发挥指导、监督、服务作用,促进自学考试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2010〕1号),我院于2021年底组织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信息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帮助考生合理选择助学组织,现将2021年度全省检查评估合格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度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合格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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