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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18:37 信息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市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南海新区工委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各有关学校:

现就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计划招生13265人,其中“3+4”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招生300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招生2544人,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361人,技工院校招生336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2。

二、志愿填报与录取

志愿填报分三个层次:一是“3+4”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提前批志愿;二是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含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工院校教育等普通批志愿;三是注册入学。录取共分三个批次,录取时间详见附件3。

(一)填报条件。

1.“3+4”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我市2022年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3+4”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志愿录取及分数线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22〕2号)规定执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位次)排名需在前55%。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  、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考查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

3.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幼儿保育专业)志愿录取及分数线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号)执行。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分数线按照生源计划在一定范围内划定分数线并公布。

5.有意愿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结)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注册入学,由学校在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学生无需填报志愿。

(二)录取。

1.投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统一登录威海教育网(http://jyj.weihai.gov.cn/),点击“招生考试”进入“威海市高中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管理员)”进行网上投档。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位次)及分数线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根据我市公布的录取时间、批次及规定、程序,做好投档考生的档案审核及预录取工作。预录取考生数据库必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3+4”贯通分段培养专业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因考生申请退档或招生学校根据专业计划完成情况退档,造成计划空缺的,在相应志愿考生名单中按成绩(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录取报到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和普通批次志愿填报。其它学校及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专业计划的,按专业投档。

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特征分)、三科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分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2.退档。因面试不合格或者未达到专业分数线的考生退档,由招生院校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提前批“3+4”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已被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可退档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普通批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及下批次录取。

3.投档查询。每次投档结束,考生登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查询投档结果,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由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各负其责,实行网上平台统一录取。各区市教育、人社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区域内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并确保该文件在区市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指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当在网站上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各区市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相关学校要针对中考招生政策和“职教高考”招生政策做好宣传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市教育、人社部门和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新增专业、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生,超计划部分(除急需紧缺专业)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否则,取消相关专业的年内招生计划。二是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夸大其词、误导考生。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5月30日前,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广告简章需分别经区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人社部门备案。三是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正面引导,不得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按教师违反师德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级招生咨询电话:5810201(中考招生),5819967(中职学校招生),5190816(技工院校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招生计划表。

附件: 1.2022年威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22年威海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表

                  3.2022年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时间表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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