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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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育分局,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省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省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高中学校所有行政班级。 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学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学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学所有行政班级。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1。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评选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对3年内因违规办学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其他行政处理的学校和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审核把关不严的学校,减少名额分配。 四、评选条件及程序 评选条件、程序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评的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满足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高中学校没有如期进行体育测试。截止2022年12日31日已经完成测试并已成功上传成绩至体测平台的,评优中采用;未测试或成绩未上传的不设置体测成绩门槛条件。 五、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1.确定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由各高中学校提报《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高中阶段学校省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和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提报审核结果、各类优秀推荐汇总表及公示照片或截图。 各类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到省教育厅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请务必使用2022年度新表格。 2.被评选推荐的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由各学校提报《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2)、《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3)、《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附件4)和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提报审核结果、《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及公示照片或截图。 (二)报送方式。高中阶段评优相关材料通过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报送,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录系统查看。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3日-3月31日。初中阶段评优相关材料通过邮箱报送。同时,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高中要将省市级各类优秀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于3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刘丹丹,联系电话:5819729,邮箱:jyjjjk@wh.shandong.cn。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区市及有推荐任务的初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坚决杜绝评优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经市级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对审核监管不到位的区市、学校,将在以后的评选中减少名额分配数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威海市普通中学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略) 2.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略) 3.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略) 4.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略) 5.威海市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汇总表(略)
威海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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