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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高考监考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7-05-09 1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字号:[ ]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实施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二、按规定领取、启封、核对、发放、回收、整理、密封、上交试题和答题卡、草稿纸及其他规定的材料。

三、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退考场。在考生入场前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试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

四、维护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制止非本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检查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五、按规定粘贴条形码。提醒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并指导考生在规定位置按手印。

六、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违纪舞弊行为,认真填写《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信工具或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考场配备的机械手表除外)。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八、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考生提出的关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的询问,应予当众大声答复。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监考业务。应穿软底鞋监考,衣着要端庄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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