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教基函〔2019〕37号文件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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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体处,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特别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做出了规定。根据文件要求,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制定招生政策。各区市要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大班额。区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等于4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5月底前将招生政策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威海市第二实验小学、威海市环翠国际中学、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纳入环翠区统一管理,威海紫光实验学校招生纳入文登区统一管理。环翠区、文登区教体局要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政策要求,细化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地组织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对于区外招生的,实行计划管理并与生源地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坚决杜绝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掐尖行为。 三、优化招生工作程序。各区市要按照国家、省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逐项核查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立证明事项,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鼓励各区市联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尽早实现一网通办。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区市要于6月底前,联合有关部门梳理辖区内6-14周岁适龄的常住居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等信息,形成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8月底前,将数据库信息和新生入学信息进行比对,分类妥善做好教育安置工作,确保除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应入尽入。9月底前,对在校学生开展全面摸排,切实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入学情况,确保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摸排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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