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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探索实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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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巩固我市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审议后,于2018 年10月11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以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构建完善保障机制为中心,通过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积极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等主要举措。目前,我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 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全市省级示范园达到153所,占幼儿园总数的 4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证率为90.1%,居全省第二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在编教师占37.5%,居全省第三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域内无非法幼儿园。建立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8年11月,在教育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市交流了“创新四项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经验做法。 (一)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市统筹、以县为主、镇街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等纳入市对各区市、区市对镇街的重点考核内容,积极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农村幼儿园由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二是进一步理顺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今年6月份威海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划转隶属威海市教育局。 (二)积极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2018—2020 年全市计划至少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 62 所,其中2018年 23 所的建设任务已经圆满,2019 年建设 19 所也将如期完成,2020年还将建设 20 所,新增幼儿学位 1.5 万个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了89%,提前一年超过省定标准9个百分点。二是实施城镇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威海市区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严格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全市共启用小区配套幼儿园118所。同时,认真开展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全市有42所配套幼儿园列入整治范围。目前,主体完工13所,完成验收3所,内部装修5所,具备使用条件4所,投入使用2所,到今年年底完成15所,到2020年6月底完成24所,到2020年年底全部完成。三是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工程。完善了农村“大镇 2 所中心园、小镇 1 所中心园”的办园格局,对人口规模较大的镇,中心幼儿园可另设分园,实行统一管理,鼓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开办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负责业务指导管理。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创建,全市 72 个镇、街道,已创建市级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71 处。四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环翠、文登、荣成、高区、经区、临港、南海新区都先后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并认定了一批普惠性民办园,落实了每年生均财政补助不低于810元,高出省定标准100无/生。对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上档升级奖励、非公办教师人员经费补助等扶持政策。 (三)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一是明确了区市政府投入责任。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是各区市政府(管委),举办高中的区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不举办高中的区达到8%以上。二是完善了财政拨款制度。2018年12月份,着眼突出保障保育质量和非在编教师待遇,出台了《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统一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不低于810元/年。三制定了学前教育专项奖补政策。2019年起,设立了市级财政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0万,对各区市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扩增普惠性资源等工作进行奖补。四是完善了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落实好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市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 4000元的标准,给予残疾幼儿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 (四)构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一是积极推进编制核定工作。完善了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管理,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动态管理制度。2018年,积极推进人员控制总量核定工作。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分别新增人员控制总量数430个、660个、904个、382个、141个、160个、95个、63个,核定幼儿教师编制共计3991人,设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幼儿园116个。目前,在编教师1192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21%。预计落实编制后,在编教师占比将达到60%以上。二是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文登师范学校与齐鲁师范学院联合举办“3+4”七年制本科贯通培养,每年招生240人。严格幼儿教师入口关,自 2016 年起,新入职幼儿教师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对已经在岗尚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全市专任幼儿教师 5636人,持证上岗率达到84.7%。到2020年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达到 90%以上。建立每 5 年一个周期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市县两级都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市级财政每年不低于 30 万元,县级财政每年不低于 20 万元;市教育局每年举办全市骨干园长培训班两期,约100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训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 30%。2018年,市教育实验幼儿园教师在全国自制玩教具展中获得一等奖。三是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对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保障享有同类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对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目前,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达到当地人均纯收入的 1.9 倍以上,并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 (五)强化保教质量提升发展机制。一是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保教质量、收费管理等实施动态监管。2018年度,指导各区市在政务网站等媒体公布了幼儿园年检合格、不合格的幼儿园名单,全市共有34 所幼儿园年检不合格,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疏堵结合、加强督导、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关、停、并、转”等方式,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办园行为。近年来,清理整顿 23 所无证幼儿园,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域内无非法幼儿园。二是激发办园活力。采取以强带弱、结对帮扶、联合教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在城区,实行幼儿园片区化管理,省级示范园带动普通园;在农村,实行镇域一体化管理,中心园带动村办园,形成了中心园、示范园带动农村园、薄弱园发展的良好局面。如环翠区由七处优秀省级示范园牵头组建七大学区,公办与民办结对,城市与农村牵手,充分发挥优质示范园的引领作用,促进幼儿园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三是提高办园质量。强化园本教研,积极推动园本化课程建设,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县域、镇域游戏教育实验区活动。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禁止小学化倾向,促进科学保育和教育。通过“晒课表”活动,让幼儿、家长和社会知晓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提高保育理念,提升保育质量。2018年,我市承接了山东省教育厅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四是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每 10 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重点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开展经常性督导。2020 年年底前,各区市教育督导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以评促提升,使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 85%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 50%。 (六)切实加强保障机制,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及区市的党委、政府都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并把重要的建设任务纳入了“年度区市、开发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标准”中,压实区市(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的责任。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各区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督导考核,重点对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教职工配备和待遇保障等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区市提前通过省组织的学前教育普及县督导评估,确保 2020 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提高社会、家庭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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