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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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鲁厅字〔2020〕27号),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11日前反馈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5819159; 传 真:5819831; 电子邮箱:jyjjyrcfwzx@wh.shandong.cn。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意见征集已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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